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李长霞女士、非独立董事谢瑞章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韩建春先生担任。
2023年9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陈辉先生、非独立董事施青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韩建春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决议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17日 | 1.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1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2023年9月11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1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2月26日 | 1.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大华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
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相关各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韩建春陈辉施青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