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王茤祥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