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一、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品种主要为低风险、中短期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预期收益率区间上限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
2、业务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
可以充分盘活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3、额度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额度不超过170亿元人民币。
4、额度期限
额度有效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交易对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主要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购买其提供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切实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对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审核、审批及日常监控程序,并定期向管理层进行汇报,以控制重大风险的发生。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选择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时,须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明确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严格履行审批流程
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前,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审核及审批,对需要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业务操作。
3、日常监管及汇报制度
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的单位,须设立业务管理台账,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定期汇总有关资料,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运作及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操作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业务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