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4)第Q00850号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3月29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4)第P0311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李渭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鸿美
2024年3月29日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3年1月1日 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本年增加额中包含的存贷款业务利息金额 | 金融业务的类别 |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货币资金 | 1,841,698,554.32 | 28,301,730,660.37 | 28,053,351,058.76 | 2,090,078,155.93 | 33,052,458.75 | 存款 |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短期借款 | 413,453,629.50 | 207,179,377.43 | 420,456,472.23 | 200,176,534.70 | 11,174,941.43 | 贷款 |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56,575.34 | 68,751.62 | 10,125,326.96 | - | 68,751.62 | 购买债券 |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838,087.45 | 288,071,994.22 | 110,838,087.45 | 288,071,994.22 | 920,094.15 | 贷款 |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股股东 | 长期借款 | 445,490,692.58 | 576,421,628.29 | 300,287,728.74 | 721,624,592.13 | 14,140,113.46 | 贷款 |
此汇总表于2024年3月29日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徐 颂 涂晓平 胡绍德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