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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所作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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