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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视讯: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002238证券简称:天威视讯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2,559,1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天威视讯股票代码00223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晓芹刘刚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
传真0755-830677770755-83067777
电话0755-830677770755-83066888-3002
电子信箱cathaleen@topway.cn397287872@qq.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众业务随着市场、政策、技术等环境变化,传统互联网应用场景用户增长接近停滞,短视频快速发展,正不断侵蚀长视频用户时长,流媒体迅速抢夺有线电视份额。由于视听内容的收看渠道和用户收视习惯逐步改变,有线电视核心业务的外部竞争压力不断增大,传统业务发展困难重重。截止报告期末,2023年公众业务实现营收7.63亿元,同比去年略有下

滑。数字电视终端流失变化率为8.39%,宽带终端流失变化率为8.72%。电视和宽带终端数量虽然有所下滑,但质量保持较高水平,电视增值业务、宽带、移动用户ARPU值及活跃度等多项核心数据位居全国广电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公司公众业务主要工作如下:

(1)以广电5G规模化推广和光纤宽带提速为契机,全面推进广电5G一体化发展。一是大力推进“铜转光”、OTN节点、10G-PON端口等工程项目建设,率先建成首个广电系城市级千兆全光网络,有效提升了网络业务承载能力。二是启动5G大规模推广工作,通过开展全员营销、特邀单位和高价值用户体验营销、“极速先锋社区行广电5G惠万家”等活动,全年实现5G用户数达34.46万户,固移融合用户达12.327万户,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2)严格落实总局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全网86.2万台机顶盒升级,切实促进用户收视体验。围绕“收看更简单、收费更透明”主题组织开展社区宣传服务,营造健康稳定行业环境。

(3)以服务质量管控为基础,推动智能化服务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运营能力。一是以用户服务感知核心,强化一线服务能力,2023年用户满意率为99.07%。二是建立“投诉升级防控”机制,国家信访件参评用户满意率达100%,市委“民生诉求”用户满意率超99%,荣获市消委会“2023年315消费通和解示范企业”称号。三是智能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智能外呼机器人独立服务解决率超90%,为公司运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政企业务

2023年,受政府财政紧缩等因素影响,政企业务面临严峻挑战,业务拓展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直面挑战、攻坚克难,稳住高利润基本盘,在部分领域取得新突破,政企项目收入达1.31亿元。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大力拓展文宣党政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深耕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应急广播、“智慧教育”以及智慧养老多个领域取得新进展。

3、数据中心

已完成深汕、南山和龙华三个数据中心工程建设和“深汕+市区”IDC网络互联项目建设工作。鉴于数据中心行业正面临行业从“产量”向“产能”升级的窗口期,为找准市场发力点,公司围绕市场定位、业务拓展、运营保障等核心问题专题研究,积极推动项目投产并保障可持续发展。

4、电视购物业务及商业地产业务

受到用户收视和购物习惯变化影响,电视购物业务受到严重冲击。为遏制电视购物业务亏损态势,2023年公司推动电视购物板块全面深化改革,明确细分市场定位,切实推进向多渠道、多元化经营发展转型,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系列改革工作已初显成效,经营业绩呈现向好发展趋势。

商业地产方面,公司积极应对南山信息传输大厦承租方违约带来的影响,通过积极开展对外招租、做好租户续约、稳定存量客户等举措确保平稳过渡,全年实现租金收入3,238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4,354,613,309.494,036,098,739.514,049,009,448.687.55%3,710,256,123.333,710,256,12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48,942,234.962,303,382,181.452,304,127,703.361.94%2,273,807,854.752,273,807,854.75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477,661,007.611,504,939,163.141,504,939,163.14-1.81%1,779,478,954.561,779,478,95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70,447.60109,830,242.70110,155,570.6313.54%142,033,351.68142,033,35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852,731.2360,231,643.4460,556,971.37-14.37%101,058,665.86101,058,66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6,636,033.15329,458,266.60329,458,266.6050.74%435,559,129.49435,559,129.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40.1414.29%0.18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140.1414.29%0.18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8%4.80%4.81%0.57%6.33%6.3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94,191,097.35327,683,502.67308,478,065.81547,308,34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40,769.7844,339,050.7216,227,220.9945,763,406.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70,778.3210,962,275.985,671,730.4525,347,94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30,605.98165,166,606.50118,179,346.57196,359,474.1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37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1,99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国有法人57.77%463,662,061.000.00不适用0.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88%63,273,600.000.00不适用0.00
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04%32,420,050.000.00不适用0.00
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85%22,849,669.000.00不适用0.00
深圳市龙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6%10,130,288.000.00不适用0.00
康新明境内自然人0.61%4,877,674.000.00不适用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56%4,511,565.000.00不适用0.00
谢文轩境内自然人0.41%3,285,538.000.00不适用0.00
林伟荣境内自然人0.38%3,045,539.000.00不适用0.00
康燚辉境内自然人0.35%2,823,504.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第六大股东康新明系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207,993.00股股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669,681.00股股份;2、公司第八大股东谢文轩系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285,538.00股股份;3、公司第十大股东康燚辉系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823,504.00股股份。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849,6693.84%0.000.00%22,849,6692.85%8,000,0001.00%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康新明新增0.000.0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增0.000.00%0.000.00%
谢文轩新增0.000.00%0.000.00%
林伟荣新增0.000.00%0.000.00%
康燚辉新增0.000.00%0.000.00%
BARCLAYSBANKPLC退出0.000.00%0.000.00%
鲍宇退出0.000.00%0.000.00%
蔡莉莉退出0.000.00%0.000.00%
黄映辉退出0.0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00.00%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以上申请授信最终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视运营资金实际需求在额度内使用。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号)。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定期存款、定制专属产品等保本型低风险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

3、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号)。

4、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58.80万元人民币,投资认购深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影视”)1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号)。2018年8月1日,深圳影视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注册,注册名称为“深圳广电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号)。深圳影视设立以来,主要以传统的影视剧投资为主营业务,因经营环境相比设立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目前已不再开展新业务并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和清算参股企业深圳广电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解散参股企业深圳广电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号)。目前正在清算中。

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决定共同整合现有广电有线业务并以该业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出资设立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号)。2023年5月24日,深圳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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