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开展任何金融衍生品投资,因此未产生相应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损益。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2、远期结售汇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的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