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独立、公正、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人数不低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为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薛德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任丹阳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1997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丹阳营业部财务经理;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任新华科技(南京)系统软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7月至今,任江苏仅一联合智造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2月至今,任苏州仅一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今,历任江苏司帝恪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江苏福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宏一包装技术(丹阳)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丹阳恩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艾维特真空技术丹阳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国健培生特殊医学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7月至今任江苏一家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从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发,做出独立判断。自任职以来,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薛德四 | 2 | 2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薛德四 | 6 | 6 | 0 | 0 | 否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议,包括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1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情况
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成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一次会议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日常履职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往来,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现金管理等事项,并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表决权,促使董事会的决策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2023年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积极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及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采取现场方式或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拉近了独立董事与经营层在公司业务方面的距离,解决好董事会决策过程必须的信息对称难题,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内部控制、重点项目进度等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确保本人能够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内容和论证决策支持材料,在董事会决议时充分发表意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关联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经营行为,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 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
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2.3元(含税),同时按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4.5股,对公司所有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截至2024年4月1日,公司总股本19,255.00万股,共分派现
金股利4428.65万元(含税),股票股利8,664.75万股。
(八)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先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常青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0,324.1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324.18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50,000.00万元。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次会议,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
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议事内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财务报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
和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本人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给予本人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薛德四二○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