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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及孙公司28家。其中16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南通新宙邦科技有限公司、海斯福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诺莱特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天津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宜昌新宙邦科技有限公司、新宙邦(香港)有限公司、深圳新宙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apchemTechnology USA Inc、Capchem Europe B.V、张家港瀚康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瀚康新材料有限公司、Capchem Singapore PTE.LTD.;7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福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希尔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Capchem Poland Sp.z o.o.、南通托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家孙公司分别为海斯福(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Capchem Netherlands B.V.、宜昌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宜昌新宙邦电容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电池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电容化学品、半导体化学品、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金活动、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金活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的内部控制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的评价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1.内部控制环境

(1)发展战略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战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公司的战略体系分三个层次,包括公司层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业务板块战略规划、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基地战略规划。公司层的总体发展战略属第一层次,是公司整体战略总纲,业务板块战略规划是第二层次,是公司总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具体分解细化,职能部门和生产基地的战略规划属于第三层次,是执行单位的发展规划。

(2)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开展具体工作。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提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公司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能积极有效地维护股东、管理层、员工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

(3)人力资源

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经营战略,在制度层面,制定了《员工招聘与考核程序》《员工培训管理程序》《编制管理制度》《组织绩效管理办法》《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管理制度涵盖人力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岗位管理、招聘、选用、试用、培训、薪酬、绩效、退出等方面,保证人力资源运行合法合规,持续提升组织活力与创新,支持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4)企业文化

公司以“成为全球电子化学品和功能材料行业领导者”为愿景,以“用电子化学品和功能材料创造美好未来”为使命,坚持“格物致用、厚德致远”的核心价值观,倡导“参与、成长、共担、共享”的员工发展理念,贯彻“做专、做精、做厚、做透”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原创性科技创新企业,成为引领电池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电容化学品及半导体化学品等行业发展的一流电子化学品及功能材料企业。

(5)社会责任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益事业等各个方面提升发展质量,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制定了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构建了完整、完善的从研发、供应链到量产生产的各类制度。同时,我们结合内审与外审全面保障公司产品质量。

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视作公司发展的生命线、红线与底线,持续推进化学品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强化责任分解,将安全生产的

责任落实到各层级,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推动建立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积极开展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并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切实做到对安全生产全过程管控。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坚持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全方位融入生产及运营的各个环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每年对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实施维护保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保证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本年度各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因故障导致污染防治设施停止运行情况,未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在资源节约方面,公司注重绿色低碳设计,不断改进提升工艺与能源效率,打造创新、可靠、绿色的产品。公司建立了能源与资源管理程序,通过节能监测、能效对标、自我评价、节能技改、节能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实现能源管理方针和承诺,并达到预期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标。

在公益事业方面,公司始终坚守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聚焦教育、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持续开展各项公益慈善及社区交流活动,为推动民生建设、提升社区发展贡献公司力量。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动态地收集内外部信息,及时组织各部门进行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战略、财务、市场、合规、政策等风险进行分析。对识别出的风险,采取适宜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外,公司定期组织各部门收集外部风险相关信息,通过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研究分析,有效识别、分析、防范外部风险。对内,综合外部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地评估分析内部资源、优劣势、流程等方面以全面识别内部风险并重点关注研究开发、财务、经营、营运核心环节风险,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以防范。

3.控制活动

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职责分离控制

公司对各业务及流程涉及的职责进行系统梳理,实现决策、执行、监督职责相互分离。对各业务环节的不相容职务,如批准、经办、记录、财产保管、稽核等均由不相容的人员担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了《公司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裁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对各项业务的审批采取流程审批权限控制,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有明确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对于常规权限,公司使用OA信息系统,将权限及对子公司管控权限嵌入OA流程,实现权限信息化控制。

(3)会计系统控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贯彻《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会计管理制度》《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办法》等系列核算、控制、管理及子公司财务控制的制度体系,完善和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控制。在财务业务运行中,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及资金使用规范。同时,公司使用SAP-ERP实现了信息化处理,为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提供了技术保障。

(4)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在流程优化、信息系统权限控制、信息及网络安全方面,持续加大资源配置,完善内控策略。通过持续优化跨部门协同的流程,健全相关业务的流程文件、作业指导书及管理制度,并将良好操作实践采用信息系统内置固化。完善对公司SAP-ERP、CRM、OA、费控系统、文档管理系统、知识产权管理

系统等信息系统及其各类硬件网络设施的访问控制与变更管理、数据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防护等内控策略,有效保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在各流程和信息系统的设计中嵌套会计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职责分离措施等策略,支持控制措施信息化高阶转变,为财务与业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供了保障。

(5)财产保护控制

制定了《财产管理办法》等财产保全系列制度,明确资产入库、记录、清查、出库、使用等环节要求。公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资产清查及账实核对工作,采取授权接触等多种措施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以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6)产品质量控制

依据ISO9001:2015、IATF16949:2016、QC080000:2017、CNAS等体系与标准要求,整合发布《一体化运营管理手册》,对质量、有害物质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业务活动做出纲领性规定并严格执行,保障了公司(含子、孙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各项业务按体系要求有效运行,持续提供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实现对顾客的承诺,助力公司年度业绩再攀新高。

(7)预算控制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公司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目的、范围、原则、内容、组织、编制、实施和考核等相关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预算编制、执行及应用方面,各责任单位严格按职责权限执行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在预算执行中,对预算外费用严格审批、对营运计划的动态管理,实现成本管控目标。在预算应用中,收入、费用、成本等方面的达成情况作为内部组织或部门的年度绩效指标,以激励年度计划完成,支持公司经营计划实现。

(8)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发布了《组织绩效管理办法》等绩效考评制度,考核覆盖股份公司各二级单位及全体员工。通过对绩效考核体系的持续优化,考核方法的持续改进,

不断提升组织绩效,帮助员工提升个人能动性和创造力,激发组织活力,支持组织与员工健康发展。

公司将上述控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综合运用在各项业务活动。此次评价的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金活动的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①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了管理营销与销售流程体系,通过流程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规范了客户信用管理、产品定价、订单接收、合同审批签订、销售发货、收款和对账、退货及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操作流程、职责分工、审批权限,确保销售业务得到有效控制,防范风险。

在销售应收账款循环管理方面,公司遵循了流程规范、授权审批和岗位分离原则,通过CRM销售管理系统、SAP-ERP系统、OA系统等对销售定价、认购、折扣、签约、回款等业务实施全程控制和记录;在销售风险管理上,推进销售法律风险检查和防范工作,规范销售行为。

②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等内部控制文件,规范了采购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供应商评估与准入、请购、询价议价、招投标、合同审核签订、验收入库、付款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使采购与生产、销售等供应链环节紧密衔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同时,通过SRM供应商管理系统、SAP-ERP系统、OA系统等电子信息平台,实现对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控与采购数据信息化管理,延展供应链风险管控,以确保供应链高效合规运行。

公司实行集中采购模式,主要的原材料、设备、工程等由集团总部统一采购,最大限度发挥采购规模优势以实现规模效益,并通过目标成本考核,以保证目标成本的执行及落实。同时,严格预审供应商的资质,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供应商,并通过战略合作,在关键产品、服务供应商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与绩效表现最优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采购质量、性价比。

③工程项目

公司设立了投资发展部作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归口部门,同时根据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及内控要求,建立健全了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体系,对投资机会、可行性研究、立项、建设管理、交付使用及后续评价的全过程做出规范,明确了相关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并实现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效益目标。

④资金活动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并结合年度资金计划和预算,严格控制资金的收支管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市场信息管理制度》《信息交流管理程序》《商业秘密管理手册》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信息的获取、审核、报告、使用、披露、保密等程序,同时,利用OA/SAP/CRM等信息技术以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

公司定期与不定期的收集政策、行业、产品、技术、供应、竞争等经管信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披露、监管、安环等模块的合规要求。设立多种投诉沟通渠道,与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良性互动。建立起较完整透明的沟通渠道,设有专人负责投资者提问及释疑工作,同时通过公司外部网络中的投资者关系栏目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访问公司网站、直接到访公司、参与公司组织的见面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与更广大的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5.内部监督

公司内部设立审计监察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履行内部审计、反腐、参与流程优化、内控诊断等职能。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审计监察部通过专项审计、专项调查、业务自查自纠、参与流程优化等形式,以风险识别为始,对各

类业务与事项的控制设计及执行监督、评价,确保内控目标实现。通过专项审计、内控审计、审计整改,促进集团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风险管理的常态化,保障企业集团风险可控、经营合规。通过举报热线、OA流程、公众号、邮件等多种渠道鼓励内部职工及外部第三方提供舞弊腐败线索及信息。通过廉洁宣传、警示教育、举报奖励、举报人奖励与保护、专案调查、责任追究等多种措施,持续对业务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廉洁监督,促进“廉洁文化”建设及升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及自律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 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2%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 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2%潜在错报金额<合 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1%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5%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 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 额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潜 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资产总额2%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 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会计报表资产总额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额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或漏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1%
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0.5%<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 会计报表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失效;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影响一直未消除;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重大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内部规章造成一定损失;重要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控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等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损失较小;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存在的其他缺陷等。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董事长:覃九三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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