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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及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人数及权益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72人;限制性股票总量45.75万股调整为43.1899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6.60万股调整为34.5519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15万股调

整为8.638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及权益数量的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除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3月29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3月29日,授予价格为46.32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34.5519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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