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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长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卫东已回避表决。现将业绩承诺补偿的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6日,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能实业”)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昊月”)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书》,武汉新能实业对新余昊月债权总额2,810,291,666.67元,武汉新能实业同意将该债权总额转换为公司股份。协议约定新余昊月将其持有的公司113,363,924股作价2,810,291,666.67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武汉新能实业,每股转股价格为24.79元/股。2021年1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武汉新能实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公司实控人变更,蔡卫东先生向武汉新能实业就公司未来三年业绩作出补偿承诺。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上述《债务重组协议书》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指标为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具体如下:

①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3亿元:

③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7亿元。

(2)业绩承诺指标考核以每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董事长蔡卫东先生对公司2021年-2023年的业绩做出承诺,若公司三年累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低于10亿元,则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补偿金额=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三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总额。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812.04万元,累计完成率为99.81%。根据业绩补偿公式,董事长蔡卫东先生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187.96万元。

四、业绩承诺补偿完成说明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已足额收到董事长蔡卫东先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87.96万元,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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