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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程小可先生、闵庆文先生和郭洪林先生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资格的程小可先生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年1月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三位委员暨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策略、年报编制以及公司总体财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与交流,会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策略》《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2、 2023年3月1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定期会议,会议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公司内部审计2022年度工作报告与2023年度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2023年4月2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关于北京基

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 2023年8月3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2023年10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2023年度工作情况

1、督导年度审计工作

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关于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未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总体策略的汇报,就年报编制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具体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与讨论。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中需注意的重大事项及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同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确保年度审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审计委员会就经审计并拟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无重大遗漏,能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控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公司相关内部审计部门在2023年度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指导意见,良好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勤勉尽责,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督促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

四、总结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并加强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保障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持续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

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程小可、闵庆文、郭洪林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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