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8日、3月29日、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正平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8),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0万元至-46,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4-016)。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8日、3月29日、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正平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8),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0万元至-46,000万元。
2、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截止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以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4、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4-016)。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