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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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12023/1/30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能源产业合作平台的议案
22023/3/27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报主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沟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金融衍生品计划

金融衍生品计划
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3/4/212023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23/5/26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集团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三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河南漯河汇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财资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52023/8/7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上海电力与关联方电投融和搭建融投业务投资平台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单项交易确认递延所得税会计政策的议案
62023/8/182023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收购青云光伏发电(连云港)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72023/8/242023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82023/9/252023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修订公司《风险管理规定》《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92023/10/252023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2023/12/52023年第十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公司与电投信能基金共同投资新能源合作平台的议案
112023/12/282023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听取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后,积极与审计师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报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2023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于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汇”),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中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认可其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2023年,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要求。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审理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汇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董事会提名聘请中汇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委员会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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