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777,847.6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0,142,075.26元;资本公积为1,195,551,098.18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742,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82%。
2、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