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