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
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原守清先生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原守清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原守清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周华女士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周华女士自2023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科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胡科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 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3.6万元。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3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下降2.23%。2023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发表如下评估意见:“在本年度审计中,德勤华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德勤华永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德勤的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对德勤华永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为:“德勤华永具备担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建立了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均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