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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庆理先生: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84年3月任长庆油田技术员;1984年4月至1998年5月历任钻井公司技术和生产运营副经理、钻井公司经理;1998年5月至2005年9月历任长庆石油勘探局局长助理、勘探局副局长、党委书记;2005年9月至2015年1月历任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主任、工程技术与市场部主任、中国石油工程技术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2月退休。2015年8月至2021年5月任海隆控股(01623.HK)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贝肯能源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杨庆理85302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1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具体实际,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和执行,本人将按要求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到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就此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独立、审慎的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

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调整董事津贴

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董事津贴的调整方案考虑了当地薪酬水平以及业内其他上市公司董事津贴的发放标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前,我们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庆理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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