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贝肯能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春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春秀,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3年7月至1998年5月任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经管员;1998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新疆油田经贸企业集团会计;2001年1月至2010年7月任克拉玛依市准噶尔税务师事务所会计;2010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新疆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新疆中孚益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9年1月至2014年1月任新疆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贝肯能源独立董事,宣永方和(陕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本人自2018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缺席董 事会次 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议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88000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6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内控审查计划与执行情况,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审查报告、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等事项,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提供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和执行,本人将按要求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4、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对需要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的事项均按要求认真履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 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对于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本人重点关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并对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决议以及书面确认意见。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李元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人重点关注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和相关提名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的相关要求,经审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具备了与其拟任职务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春秀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