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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因素影响,宏观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参考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组部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高风险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仍为信用评级风险高,计提方法和预期信用损失率保持不变。

对于账龄组合部分,变更前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原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55
1-2年1010
2-3年2030
3-4年4050
4-5年6080
5年以上100100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

法及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一致。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未来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实际发生情况。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为:2021年减少448.49万元、2022年减少573.42万元、2023年减少676.78万元。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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