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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工作的总结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伟先生、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和董事张喆先生组成,其中刘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东新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张喆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我们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的客观准确性和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等,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3-3-3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工作的总结报告;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2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6、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3-4-26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8-2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23-10-24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在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会计师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听取大信事务所的审计总体策略与计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督促其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还与年审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通过对大信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等情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内控评价过程进行督导。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切实发挥风险防控作用。

内控运行有效,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四)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规范运作和公司长远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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