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0 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2,4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27,58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99,903股)的0.66%;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1,2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3,79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99,903股)的0.32%。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2024年3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04,5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71% ,最高成交价为11.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0元/股,成交均价为11.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7,24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