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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世运电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603920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转债代码:113619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三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佘英杰佘晴殷卢锦钦
杨智伟刘玉招饶 莉
冼 易
全体监事签名:
张天亮谢 新麦月美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郑钧尹嘉亮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佘英杰佘晴殷卢锦钦
杨智伟刘玉招饶 莉
冼 易
全体监事签名:
张天亮谢 新麦月美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郑钧尹嘉亮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佘英杰佘晴殷卢锦钦
杨智伟刘玉招饶 莉
冼 易
全体监事签名:
张天亮谢 新麦月美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郑钧尹嘉亮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 1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本次发行概要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4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7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9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 29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 35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5

释 义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世运电路/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竞天公诚律师/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发行与承销方案》《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53,223.3万元
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1日
上市日期2017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世运电路
股票代码603920.SH
注册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
电话号码0750-8911888
传真号码0750-8919888
互联网网址www.olympicpcb.cn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线路板(含高密度互连积层板、柔性线路板)及混合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自产产品及其辅料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产产品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专项规定、许可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6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为了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方案,在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2023年8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5月8日止)。

2023年8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5月8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意提交证监会注册。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时间

2024年3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2024〕3-7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3月22日16时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793,056,493.60元。

2024年3月25日,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024年3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4〕3-8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3月25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7,964,243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3,056,493.6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054,211.5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7,002,282.0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7,964,243.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659,038,039.01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上市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及最终发行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117,964,243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59,674,775股),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3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4.66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2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3.68%。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3,056,493.60元,扣除发行费用16,054,211.5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7,002,282.0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1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421,05251,999,990.406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9,868,421149,999,999.206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3,421,05251,999,990.406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3,914,47359,499,989.606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6,578,94799,999,994.4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653,947283,539,994.406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421,05251,999,990.406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065,789168,199,992.806
9郭伟松1,693,85425,746,580.806
10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97,368329,799,993.60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59,868256,269,993.606
12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3,486,84252,999,998.406
13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63,15779,999,986.406
14UBS AG8,618,421130,999,999.206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七)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3月14日向上交所报送《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文件并于2024年3月14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合计向259名特定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文件。前述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4年3月8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7家(剔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2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3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183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259名特定对象。

本次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2024年3月14日)至申购日(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前,因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仁翼、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陈松泉、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达了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的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15个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及相关申购材料,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姓名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效认购
1张仁翼15.195,250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17.606,000
16.8010,000
16.1115,000
3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5.575,200
4郭伟松15.205,200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6.955,200
16.0510,000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16.365,200
7UBS AG15.7113,100
8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405,200
16.807,000
16.208,000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17,800
16.5616,587
15.7625,627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7.015,200
16.665,750
15.785,950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88,650
16.0810,910
15.7816,820
1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6.625,200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925,704
17.5218,972
16.3928,354
14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15.835,300
15.138,000
15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8632,980

2024年3月19日上午12:00前,除UBS AG、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4家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报价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上述15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上述进行有效申购的发行对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认购资格。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15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20元/股,发行数量为117,964,2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3,056,493.60元,发行对象为14名,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421,05251,999,990.406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9,868,421149,999,999.206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3,421,05251,999,990.406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3,914,47359,499,989.606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6,578,94799,999,994.4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653,947283,539,994.406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421,05251,999,990.406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065,789168,199,992.806
9郭伟松1,693,85425,746,580.806
10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97,368329,799,993.606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859,868256,269,993.606
12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3,486,84252,999,998.406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3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63,15779,999,986.406
14UBS AG8,618,421130,999,999.206
合计117,964,2431,793,056,493.60-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竞价对象名单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B区
注册资本60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B区
法定代表人陈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YDH91G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421,05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名称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9层1906
注册资本1,45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北京环球中心办公楼东楼七层
法定代表人李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7425144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868,42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30层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421,05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注册资本5,35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914,473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101、201、301、501、12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
注册资本5,65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101、201、301、501、12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
法定代表人赵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码)91110106MACN7CFT3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578,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8,653,94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注册资本13,272.42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421,05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注册资本890,461.0816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065,78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郭伟松

名称郭伟松
身份证号码3505241974******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获配数量1,693,85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3号顺科置业大厦10楼1005-17室(住所申报)
注册资本45,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3号顺科置业大厦10楼1005-17室(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D8LD1P9Y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1,697,36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859,86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号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39A层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甄庆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20C431A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年2月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7月27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号))
获配数量3,486,84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9号A楼四层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主要办公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9号A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X4P90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5,263,15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UBS AG

名称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主要办公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码)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8,618,42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经查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1、郭伟松、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上述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产品中,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参与认购,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4、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主体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5、UBS AG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C4级普通投资者
2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A类专业投资者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A类专业投资者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9郭伟松B类专业投资者
10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2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A类专业投资者
13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14UBS AGA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14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发行对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王笑雨、申飞
项目协办人屈亚楠
项目组成员梁勇、于云偲、黄俊宁、钱安沛
电话010-60838208
传真010-60838208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经办律师胡斌汉、郭崇
电话010-58091000
传真010-580911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事务所负责人张立琰
经办会计师李立影、龙琦、丁晓燕、王庆桂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事务所负责人张立琰
经办会计师龙琦、王庆桂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1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15,536,70359.29A股流通股0
2深圳市沃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2,205,1232.29A股流通股0
3鹤山市联智投资有限公司9,230,5201.73A股流通股0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737,0551.27A股流通股0
5张民4,664,0770.88A股流通股0
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2,376,6000.45A股流通股0
7株式会社伸光制作所2,260,3540.42A股流通股0
8俞昌根1,879,7780.35A股流通股0
9程飞1,865,4000.35A股流通股0
10菅小华1,587,6000.30A股流通股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1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15,536,70348.53A股流通股0
2广东顺德科创璞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97,3683.34限售流通A股21,697,368
3深圳市沃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2,205,1231.88A股流通股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限售股份数量(股)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065,7891.70限售流通A股11,065,789
5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9,868,4211.52限售流通A股9,868,421
6鹤山市联智投资有限公司9,230,5201.42A股流通股0
7UBS AG8,618,4211.33限售流通A股8,618,421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737,0551.04A股流通股0
9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6,578,9471.01限售流通A股6,578,947
10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63,1570.81A股流通股5,263,15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17,964,24318.14%
无限售条件股份532,176,130100.00%532,176,13081.86%
合计532,176,130100.00%650,140,3731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二期)”、“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层板技术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生产及供应能力,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同时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将降低财

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2、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上述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发行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的要求,为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符合《发行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的要求,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询价、申购及配售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发行对象具有相应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发行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发行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购协议》符合《发行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6、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笑雨
申 飞
项目协办人:
屈亚楠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胡斌汉郭 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赵 洋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217号、天健审〔2022〕3-298号、天健审〔2021〕3-176 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立影龙 琦
丁晓燕王庆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7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龙 琦王庆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

电话:0750-8911888

传真:0750-89198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010-60833640

传真:010-60833640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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