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年3月8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到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及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服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制定上述制度和管理办法有利于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可以完善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对公司外部董事的管理;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同意将上述三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贺佑国、张保连、栾华、宋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