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90 安徽四创电子 2012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8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72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 年 10 月 29 日
● 除权(除息)日:2012 年 10 月 30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 年 11 月 5 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 2012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2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9 月 8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2 年度中期
(二)发放范围:
截止 2012 年 10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 11,7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2 元,共计派发股利 9,408,000 元。
(1)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 0.072 元。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 0.072 元;如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
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如存在 QFII 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建议参考《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为每股 0.08 元。
三、 实施日期
600990 安徽四创电子 2012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 年 10 月 29 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2 年 10 月 30 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 年 11 月 5 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 2012 年 10 月 29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的本次现金红利
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
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梦、陈伟
联系电话:0551-5391324 联系传真:0551-5391322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199 号董事会办公室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