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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

实际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关于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薪酬考核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翊民 杨希勇 车 光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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