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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110A006317号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润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润邦股份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特殊普通合伙)卫俏嫔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希建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统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类型子公司持股比例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江苏润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润邦重工(香港)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70%
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100%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物料搬运装备业务、船舶配套装备业务、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装备业务、环保业务及其他业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合规性;商誉减值测试的合理性、合规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会计准则》《润邦股份财务管理制度》《润邦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润邦股份非财务报告类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任意一项)定性标准(任意一项)
重大缺陷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错报≥10%; 2、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错报≥5%。1、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2、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 5%≤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错报<10%; 2、 2%≤归属母公司净资产错报<5%。1、 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未按要求执行审批、披露程序; 2、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 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未执行相应的复核、审批程序,或缺乏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错报<5%; 2、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错报<2%。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达到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任意一项)定性标准(任意一项)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上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1、 组织机构设置存在重大不当、重大职责不明确或重大事项缺乏内部制衡; 2、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任意一项)定性标准(任意一项)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5、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6、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8、 公司遭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或警告。
重要缺陷上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直接损失金额<上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1、 组织机构设置存在不当、职责不清或缺乏内部制衡;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较重; 3、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上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达到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的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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