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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根据主营业务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裁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控措施

1、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财务部门已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风险管控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

兑损失。

(2)公司财务部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及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外汇交易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公司汇兑损失,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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