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秀萍、独立董事郑晓东和非独立董事石观群,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秀萍女士担任。报告期内,成员没有发生变化。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时召开第一次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
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重点、年审工作计划等。
(2)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023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情况的评估,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 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劵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