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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监事均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2/201、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3/30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4/10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4/24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6/16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8/3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8/29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10/9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关于修订<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10/24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及运作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不存在利益倾斜和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针对关联交易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 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查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的进行,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成员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权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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