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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世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陈世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化学系理学学士。1982年1月至2017年2月,历任广东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3月至今任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届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人亲自出席了9次,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全部为董事会召集。本人均有参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世荣99003

(二)独立董事意见发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事项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2/201、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3/30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4/10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6/16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提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8/3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同意
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8/29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10/9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表》、《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的议案》等议案。

3、报告期内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有出席,审议通过

了《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与《人事评价年度总结》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对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宜进行认真细致的综合评判,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有效沟通,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龙湾工厂、龙甫工厂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中小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通过电话及参加股东大会时,就共同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经核查,公司未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未披露的情况,亦不涉及承诺变更或者豁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就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清晰度、完整性和一致性及内部控制评价报等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对公司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重大事宜,本人均参与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学习,及时掌握重要政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认真学习了2023年9月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参与了2023年11月30日,2023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与2023年12月8日至14日举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3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后,更深刻地理解了该办法中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相关条款,为提升自我履职能力,更加高效履职奠定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本人在行业协会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世荣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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