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濠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6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7.0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4日到账,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00082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 | ||
募投项目资金 | 超募资金 | 合计 | |
募集资金净额 | 180,000.00 | 9,527.02 | 189,527.02 |
减:募集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75,202.24 | 8,760.00 | 83,962.24 |
其中: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 21,949.19 | 21,949.19 | |
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 8,760.00 | 8,760.00 |
15.00%股权
15.00%股权 | |||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加:理财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514.06 | 130.79 | 6,644.8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81,311.82 | 897.81 | 82,209.63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 31,000.00 | 31,000.0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0,311.82万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31,000.00万元。
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97.8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22年4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濠”)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科技”)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5月,公司及达濠科技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9月,公司与达濠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12月,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6月13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337100100100373188;2022年9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09001000140001688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1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 4000093029100695489 | 8.53 |
2 | 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 745875093152 | 2.13 |
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00107314484 | 897.81 |
4 | 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03004654748 | 0.00注 |
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9550880227842600242 | 62.65 |
6 | 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373188 | 0.08 |
7 | 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 | 090010001600012065 | 0.00注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 79280078801000001946 | 0.00注 |
9 | 广州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812004288880010062 | 50,087.27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53668010206 | 2.42 |
1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9550880221129200248 | 4.37 |
12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安支行 | 755958763910503 | 0.09 |
13 | 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 | 090010001400016880 | 0.00 |
14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 4000093019100800644 | 144.28 |
合计 | 51,209.63 |
注: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账号:03004654748已于2023年3月22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余额为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余额为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33.65万元,其中用于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9,133.6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949.1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2.45万元,共计22,141.64万元。2021年度,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95,270,235.90元,依据公司2021年1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76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15.00%股权的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897.81万元(含利息收入130.79万元)存放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活期账户中。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的实
施主体,并将达濠科技所在地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2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濠向其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增资人民币82,2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投向达濠科技的募集资金金额,由82,200万元调整为54,800万元,同时达濠科技进行减资,减资后达濠科技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减少至40,000万元(未投27,400万元对应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17,400万元),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光电(恩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恩施信濠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硒谷路与硒园路交汇处电子信息产业园5号楼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向全资子公司恩施信濠增资60,000万元(向恩施信濠增资的60,000万元包括未投向达濠科技的27,4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投向达濠科技的募集资金金额,由54,800万元调整为49,320万元,同时达濠科技进行减资,减资后达濠科技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减少至38,000万元(减资的5,480万元对应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3,480万元),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120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滁州信濠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信濠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89,527.0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33.6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962.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 | 否 | 150,000.00 | 150,000.00 | 9,133.65 | 75,202.24 | 50.13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 | 30,000.00 | 100.00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0,000.00 | 180,000.00 | 9,133.65 | 105,202.24 | 58.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15.00%股权 | 否 | 8,760.00 | 8,760.00 | - | 8,760.00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余额
2、超募资金余额 | 否 | 767.02 | 767.02 | |||||||
合计 | 189,527.02 | 189,527.02 | 9,133.65 | 113,962.2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6月调整至2024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95,270,235.90元,依据公司2021年1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76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15.00%股权的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897.81万元,其中存放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897.81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达濠科技所在地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2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2,2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2、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恩施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恩施信濠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硒谷路与硒园路交汇处电子信息产业园5号楼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向全资子公司恩施信濠增资60,000万元(向恩施信濠增资的60,000万元包括未投向达濠科技的27,4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3、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120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滁州信濠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21,949.19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92.45万元,共计22,141.64万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1829号)。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募投项目预计达产时间为2024年12月,目前正有序投入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张 贇 叶 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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