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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2024T00212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邮编:100062电话:010-67085873传真:010-67084147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目 录

内 容页 次
一、鉴证报告1-2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8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9-10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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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2024T00212号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信濠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信濠光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信濠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信濠光电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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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核对、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信濠光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信濠光电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沈建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丽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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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1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8.80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9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729,764.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70,235.9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8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000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资金超募资金合计
募集资金净额180,000.009,527.02189,527.02
减:募集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202.248,760.0083,962.24
其中: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1,949.1921,949.19
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15.00%股权8,760.008,760.00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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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资金超募资金合计
加:理财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514.06130.796,644.8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1,311.82897.8182,209.63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31,000.0031,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0,311.82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31,000.00万元。

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97.8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22年4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濠”)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科技”)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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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公司及达濠科技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9月,公司与达濠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12月,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保荐机构渤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6月13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337100100100373188;2022年9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09001000140001688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存放金额备注
1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40000930291006954898.53
2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7458750931522.13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000107314484897.81
4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030046547480.00已注销(注)
5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955088022784260024262.65
6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3371001001003731880.08
7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0900100016000120650.00(注)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792800788010000019460.00(注)
9广州银行深圳福田支行81200428888001006250,087.27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536680102062.42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95508802211292002484.37
12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安支行7559587639105030.09
13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0900100014000168800.00
14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4000093019100800644144.28
合计51,209.63

注: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账号:03004654748已于2023年3月22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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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余额为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银行黔西南分行余额为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再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33.65万元,其中用于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9,133.6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21,949.19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92.45万元,共计22,141.64万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1829号)。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95,270,235.90元,依据公司2021年1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76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15.00%股权的股权收购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897.81万元(含利息收入130.79万元)存放于平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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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行活期账户中。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31,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达濠科技所在地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2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濠向其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增资人民币82,2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投向达濠科技的募集资金金额,由82,200万元调整为54,800万元,同时达濠科技进行减资,减资后达濠科技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减少至40,000万元(未投27,400万元对应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17,400万元),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光电(恩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恩施信濠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硒谷路与硒园路交汇处电子信息产业园5号楼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恩施信濠增资60,000万元(向恩施信濠增资的60,000万元包括未投向达濠科技的27,4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投向达濠科技的募集资金金额,由54,800万元调整为49,320万元,同时达濠科技进行减资,减资后达濠科技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减少至38,000万元(减资的5,480万元对应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3,480万元),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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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120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滁州信濠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法定 代表人: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负责人:
日 期:日 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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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27.02 9,133.65

767.02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 180,000.00 180,000.00 9,133.65 105,202.24 58.45 189,527.02 189,527.02 9,133.65 113,962.24 年编制单位: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度 不适用 合计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年月、补充流动资金、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否 年12月年12月、超募资金余额公司于年月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年月调整至年月。公司超募资金净额元,依据公司年月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收购款,截止年月日,超募资金余额万元,其中存放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万元。否不适用否不适用不适用否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 2023424“”“”2023620241295,270,235.9020211198,76015.00%20231231897.81897.81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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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5202183121,949.19192.4522,141.64[2021]0182920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于年月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达濠科技所在地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公司于年月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恩施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恩施信濠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硒谷路与硒园路交汇处电子信息产业园号楼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向全资子公司恩施信濠增资万元(向恩施信濠增资的万元包括未投向达濠科技的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公司于年月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信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信濠)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滁州信濠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不适用12022323282,200220231023“”560,00060,00027,400320231218“”“”1208,00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注:本募投项目预计达产时间为年月日,目前正有序投入中。31,000.002024123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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