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职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应放天(签字):
毛毅坚(签字):
周群(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