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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题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7、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1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7月14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7月24日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涉及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涉及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4日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涉及相关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2023年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现场检查公司项目等方式对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和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公司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能够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股东回报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作了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持续完善,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

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七)关于防控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披露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时,公司密切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窗口期的股票交易情况,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八)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开拓进取、勤勉尽责。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及时高效,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监事会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依法合规地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同时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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