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3,134,308.2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610,789.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9,222,593.3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8,611,803.5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预案,决策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