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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柳工2024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授信业务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的营销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安全,公司决定,在不超过67.7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165.32亿元的40.95%)额度范围内:

1.继续为因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进而需要金融服务的客户、经销商提供担保,金融服务涵盖银行、外部金融机构或保理公司的金融产品,如承兑、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和按揭业务等。

2.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为经销商及子公司定制应收账款保理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

3.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客户、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货款或购买产品使用。以上担保及增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相互调剂使用,有效期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认定为优质客户并经银行、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客户、经销商。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客户、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资信情况等,通过数据分析选取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拥有良好商业信誉、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愿意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的优质客户、经销商推荐给银行、外部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担保/增信方式

1、承兑、应收账款保理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或回购;

2、融资租赁(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按揭业务的增信方式为回购义务;

3、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增信方式为差额补足。

(二)额度有效期

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

(三)担保授信额度

2024年度担保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67.7亿元,其中,承兑及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人民币16.7亿元、融资租赁(不含中恒)及按揭业务总额度人民币51亿元(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

(四)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向公司及下属国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经销商提供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保理公司等担保授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制度,并建立数字化的风控体系和信用决策体系进行规范管控,从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管理数字化,完善信用决策体系;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控

核查意见制逾期率和分期风险;打造融资服务平台,提高信用业务管理等方面明确防范措施,降低对外担保风险。

(五)协议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公司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后再行签署。

四、累计担保授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担保授信额度共计为人民币88.1亿元,实际使用额度共计为人民币45.1亿元,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国内营销业务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国内营销业务担保事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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