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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2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2023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创立于1987年,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数2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66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提出了续聘信永中和的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项目组织与执行情况、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3月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后的沟通会议,签字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执行的重点程序、重

点事项、重点数据与董事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签字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2024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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