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承诺人及与公司关系
控股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
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
有色集团”)
二、承诺事项
1、金钼集团在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承诺:金钼集团
本身及其附属公司和参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金钼集团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拥有新业务优
先选择权。
2、陕西有色集团承诺:自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不直接或间接
参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其附属公司不直接或间接参
与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上述事项的承诺将长期有效。截止目
前,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和参股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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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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