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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董事长郭瑾女士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郭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WangXinglong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郭瑾郭瑾、Wang Xinglong、黄翊东
提名委员会黄翊东黄翊东、刘成昆、吴玉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成昆刘成昆、陶晓慧、张扬
审计委员会陶晓慧陶晓慧、刘成昆、罗彬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Wang Xinglong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Li Jinhui先生、吉贵军先生、吴国勤先生、孙艳林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姚韵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3898809 传真:0756-3898080 邮箱:weiwu@fiber-resources.com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锡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3898809 传真:0756-3898080 邮箱:christina@fiber-resources.com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郭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郭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瑾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Wang Xinglong先生:中文名王兴龙,美国国籍,1964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天津大学激光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1994年任天津大学讲师、副教授;1994年至1995年任日本NEC光电子实验室博士后访问学者;1996年至2003年任JDSU运营总监、新产品总监;2003年至2005年任Oplink全球运营副总裁兼中国区总经理;2006年至2007年任Telesis中国区总经理;2007年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联席董事长、总经理,兼任XL Laser (HK)Limited董事。Wang Xinglong先生2007年作为联合创办人加入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Wang Xinglong先生通过XL Laser(HK)Limited间接及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2,305,949股,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Wang Xinglong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玉玲女士:中国澳门永久性居民,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1996年至今任联盈制服董事、法定代表人;1998年至今任迅盈行贸易董事、法定代表人;1999年至今任联盈旗帜董事、法定代表人;2002年至2021年2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07年7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任Infinimax Assets Limited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吴玉玲女士通过Infinimax Assets Limited间接及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0,242,735股,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玉玲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罗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在广东发展银行总行、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罗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彬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扬先生:中国澳门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曾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张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扬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黄翊东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2003年任NEC光-无线器件研究所特聘研究员;2003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任教授(2007年至2012年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系主任;2013年至2019年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主任);曾兼任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院长;现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美国光学学会会士(Fellowof OSA)、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副理事长、高等教育分会副会长、ACS Photonics杂志副主编,2022年11月至今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当选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黄翊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翊东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陶晓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2002年7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助教,讲师,副教授;2019年5月至今任广东源心再生医学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佛山市中科律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珠海一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陶晓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陶晓慧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成昆先生:中国澳门籍,1970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济南第四机床厂、北京城建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任职;自2004年至今任澳门科技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三届山东省政协委员,澳门山东社团总会常务副理事长,澳门新视角学会副理事长,南开大学澳门校友会副会长。2024年3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刘成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成昆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Li Jinhui先生:中文李金辉,美国国籍,1968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1998年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1998年至2000年任Anda Networks主任工程师;2000年至2003年任Piper System/Riverstone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2014年任OplinkCommunications工程总监、工程副总裁、高级工程副总裁;2014年至2015年任Oplink-Molex高级工程副总裁;2016年至2017年任SUNHARVEST GROUP投资部合伙人;2018年至2023年任Linktel Technologies, Inc.总经理;2023年至2024年任Ulinktek LLP Member;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高级顾问。2024年3月29日起任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Li Jinhui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Li Jinhui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吉贵军先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副教授及光电测控技术研究所副所长、PTB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访问学者、Kaifa TechInc.质量保证经理、E-Tek Dynamics生产经理、JDS Uniphase新产品引进高级工

程师、Oplink Communications器件工程高级总监、JDSU波导部门运营高级工程经理、Molex, LLC器件研发高级总监、NeoPhotonics工艺工程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2024年3月先后任光子集成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兼任珠海市光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29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吉贵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60,590股,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吉贵军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国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3年任高邮市电器仪表厂计量室主任;1993年至1994年任灿坤电器(厦门)有限公司计量室主任;1995年至1996年任厦门市ABB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项目主管;1996年至1997年任国润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至2001年任深圳市南晟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咨询部经理;2001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佐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任佛山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珠海加华微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光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吴国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163,406股,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国勤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艳林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5年出生,2001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物理电子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10年任珠海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光器件研发工程师,生产经理,子系统研发高级经理/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索尔思光电有限公司全球质量首席工程师;2011年至2021年任Molex, LLC 子系统研发总监,有源光模块事业部PMO总监,有源光模块事业部PLM总监;2021年至2022年任迈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至2024年3月任光子集成事业部高级运营总监;2024年3月29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孙艳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艳林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2011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2021年上半年代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珠海加华微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吴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47,000股,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炜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姚韵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2005年至2007年任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审计员;2007年至2010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员;2010年至2011年任广州广钢MBA塑料新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分析主管;2011年至2014年任珠海市华发对外交流培训学校德威国际高中课程财务经理;2014年至2015年任耐特菲姆(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至2021年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姚韵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韵莉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梁锡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曾在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广东亿龙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5年入职公司历任人事行政经理、行政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高级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梁锡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0,100股,除前述

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锡焕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刘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任品顶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助理;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深圳市山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汇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办助理等,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刘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000股,除前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阳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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