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瑞有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公司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合规有效,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签字页)
何毅敏 王靖宇 张 震
张仁维 刘耀辉 王艳华
张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