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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6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号本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6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10.00《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9、议案20、议案21为等额选举
18.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18.01选举邢美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18.02选举李小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18.03选举周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19.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
19.01选举柴广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19.02选举吉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20.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 (2)人
20.01选举孙晶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02选举马君显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11-17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10、18、19、2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1-14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18、议案19和议案2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18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议案19应选举独立董事2名,议案20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若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4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号),邮编:518111;传真号码:0755-296463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芳

联系电话:0755-29646311

传真:0755-29646312

电子邮件:jfzq@jfled.com.cn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03;投票简称:聚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2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 编
是否委托参会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明确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特别提示: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情况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所有填写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2、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
案》
10.00《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9、20、21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8.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3人
18.01选举邢美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18.02选举李小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18.03选举周丽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19.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2人
19.01选举柴广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
19.02选举吉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独立
董事
20.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2人
20.01选举孙晶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02选举马君显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投票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即行终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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