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3年5月25日,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
关公告)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90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95号)。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2022年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并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申请撤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后续撤回申请文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