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2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沃森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14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宇然 | 杨永祥 | ||
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新路395号 |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新路395号 |
传真 | 0871-68312779 | 0871-68312779 |
电话 | 0871-68312779 | 0871-68312779 |
电子信箱 | ir@walvax.com | ir@walvax.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人用疫苗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在以新型疫苗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迄今有8个疫苗产品(12个品规)正式获批上市,另有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mRNA疫苗(OmicronXBB.1.5)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纳入紧急使用。公司是中国首家、全球第二家自主研发并成功上市13价肺炎结合疫苗的企业,已成为国内单体在自主研发疫苗产品数量和品种布局上最具比较优势的企业。另外,根据WHO发布的《2023年全球疫苗市场报告》显示,公司再度入选2022年度全球十大疫苗制造商排行榜,在全球疫苗产业市场价值占比达2%(不含新冠疫苗产品),与中生集团和印度血清所并列排行榜第六位。公司始终秉承“播种健康,创造美好”的企业使命,坚持“让人人生而健康”的主旨,致力于打造品质优秀、可及性好的创新疫苗产品,成为全球领先且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化疫苗制造商,为健康中国和全球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贡献沃森力量。公司现已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细菌性疫苗技术平台和重组蛋白疫苗技术平台,并通过与合作方的共同努力逐步构建了mRNA疫苗技术平台和重组腺病毒疫苗技术平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的自主疫苗产品包括:13价肺炎结合疫苗(西林瓶型和预灌封型)、双价HPV疫苗(西林瓶型和预灌封型)、23价肺炎多糖疫苗(西林瓶型和预灌封型)、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西林瓶型和预灌封型)、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和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上述疫苗产品主要用于预防由特定病原微生物感染所引起的相关疾病。公司高度聚焦主业,营业收入的99.12%来自于自主疫苗的生产和销售。
1、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随着外部市场和竞争格局的不断变化,公司充分发挥自主产品品牌和质量优势,从销售体系建设、消费者教育、品牌活动、科普活动、渠道布局和终端服务等多维度入手,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市场覆盖率和渗透率,公司非免疫规划疫苗全面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主要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公司13价肺炎结合疫苗于2020年4月上市,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和市场能力,自2021年以来即稳居国内市场份额第一。面对进口九价HPV产品供应量的快速提升,公司在加快推进双价HPV疫苗国内市场准入和下沉的同时,不断强化对9至30岁适龄女性的科普宣传和市场培育,全力支持国家《加
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落地,重点聚焦政府惠民采购市场并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2、产品生产和批签发
2023年,公司已上市疫苗产品合计获得批签发38,087,785剂,同比增长61.17%,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期间产品库存、年度生产计划整体安排等多重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有效保障重点产品的及时供应。2022年子公司玉溪沃森产品生产线改造,致AC多糖疫苗、ACYW135群多糖疫苗等产品生产计划调整,生产量及批签发数量减少。2023年改造完毕并且相关产品市场需求数量增加,致使产品生产量及批签发量增加。各产品获得批签发数量的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3年批签发量 (剂/瓶) | 2022年批签发量 (剂/瓶) | 批签发量增长率 |
13价肺炎结合疫苗 | 7,379,788 | 7,721,139 | -4.42% |
双价HPV疫苗 | 5,353,117 | 4,980,502 | 7.48% |
23价肺炎多糖疫苗 | 1,838,534 | 1,716,892 | 7.09% |
Hib疫苗 | 1,173,017 | 617,491 | 89.97% |
AC结合疫苗 | 1,816,617 | 0 | -- |
ACYW135多糖疫苗 | 2,391,266 | 0 | -- |
AC多糖疫苗 | 15,153,026 | 6,049,169 | 150.50% |
百白破疫苗 | 2,982,420 | 2,546,820 | 17.10% |
合计
合计 | 38,087,785 | 23,632,013 | 61.17% |
3、新产品研发和注册申报
公司继续坚持在创新疫苗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与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优秀企业联动,通过全方位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为下一阶段公司多款创新疫苗的研发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由公司牵头筹建的“云南疫苗实验室(筹)”正式成立,进一步完善公司创新型疫苗研发体系,打通产学研用产业链,聚合区域优质资源,实现技术共享和优势互补,引领云南省生物医药产品的突破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处于Ⅲ期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已完成临床试验主要研究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临床研究报告撰写工作;子公司上海泽润九价HPV疫苗Ⅲ期临床研究的各项工作也在按计划进行中,目前该疫苗与同类疫苗免疫原性比较的Ⅲ期临床试验处于数据统计分析和撰写临床研究报告阶段。吸附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处于Ⅰ期临床研究阶段。公司与复旦大学、上海蓝鹊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mRNA疫苗(Omicron XBB.1.5)(代号:
RQ3033)于2023年12月初收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的函件,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纳入紧急使用,标志着公司mRNA疫苗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报告期内公司进入注册申报阶段的各在研产品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品种名称 | 所处阶段 | 注册分类 | 作用与用途* | 进展情况 |
1 | 重组人乳头瘤病毒九价病毒样颗粒疫苗(6、11、16、18、31、33、45、52、58型L1蛋白)(毕赤酵母)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原1类 | 用于预防由HPV6、11、16、18、31、33、45、52、58型感染导致的生殖器疣、子宫颈癌、外阴、阴道及肛门癌等相关疾病。 | Ⅲ期临床研究阶段 |
2 |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原6类 | 用于预防A群、C群、Y群和W135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Ⅲ期临床研究阶段 |
3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3类 | 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及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脑膜炎、肺炎、败血症等感染性疾病。 | Ⅰ期临床研究阶段 |
4 | 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mRNA疫苗(S蛋白嵌合体)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 Ⅲ期临床研究阶段,已完成主要临床研究工作和商业化规模工艺验证。 |
5 | 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mRNA疫苗(Omicron XBB.1.5)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 2023年12月获批准纳入紧急使用。 |
6 |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黑猩猩腺病毒载体)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 Ⅱ期临床研究阶段 |
7 | 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 Ⅲ期临床研究阶段,2022年9月获得印尼紧急使用授权。 |
8 |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 Ⅱ期临床研究阶段 |
9 |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疫苗(CHO 细胞) | 临床研究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 |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COVID-19)。 | Ⅰ期临床研究阶段 |
**产品的作用与用途以最终批准上市的情况为准。其中,第6、7、8、9项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黑猩猩腺病毒载体)、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和重组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疫苗(CHO 细胞)项目处于临床研究数据整理和收尾阶段。
4、产品出口和国际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平台和产品优势,切实践行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任务,以产品和技术出海为抓手,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高品质疫苗产品覆盖全球更多的地区和人群,实现了国际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在产品出口方面,公司产品已累计出口海外19个国家,覆盖东南亚、南亚、中亚、非洲、美洲等区域市场。报告期内,子公司玉溪沃森顺利通过海关AEO认证,取得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证书,成为云南省首家获得海关高级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继续向摩洛哥出口13价肺炎结合疫苗,有效推进在摩洛哥的本地化生产技术转移工作;公司连续6年稳定向埃及客户交付免疫规划使用的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用于其国家扩大免疫规划(EPI);公司23价肺炎疫苗、13价肺炎结合疫苗分别实现了向印度和泰国的首次出口。
在技术合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印度尼西亚合作方启动了13价肺炎结合疫苗原液在印度尼西亚进行本地化技术合作的相关工作,为后续的本地化生产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不断扩大产品在海外市场本地化分包装的范围,探索更多新型合作模式,拓展海外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海外临床方面,报告期内,公司13价肺炎结合疫苗获得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Ⅲ期临床试验批件,公司正与印尼雅加达地区和巴厘岛地区多家研究中心开展合作,快速落实临床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加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在国际注册和资质认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双价HPV疫苗和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的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WHO-PQ)工作。公司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获得了巴基斯坦注册证、13价肺炎结合疫苗获得孟加拉国注册证和泰国注册证。其中,13价肺炎结合疫苗泰国注册证是公司13价肺炎结合疫苗首次在PIC/S国家获证。13价肺炎结合疫苗获得了印度尼西亚《上市许可证》,13价肺炎结合疫苗和23价肺炎多糖疫苗获得菲律宾《产品注册证》。随着公司产品海外注册工作的持续突破,产品出口已成为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增长点。
5、产业化建设
报告期内,子公司玉溪沃森四价流脑结合疫苗扩产扩能项目主体结构通过验收,该项目是按照我国现行GMP及WHO、PIC/S GMP标准进行设计,目前正在进行洁净装修工作及室外管网施工;玉溪沃森破伤风原液车间扩建项目已完成厂房机电安装,后续将按照使用需求对车间进行改造。玉溪沃森两化融合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已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实现公司所有产品由线下产品生产、检验过程到线上数字化管理的转变。公司正通过不断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与生产质量信息化管理的数智化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从原辅材料进入公司到生产质量的全流程管控和完整数据链,实现每一支疫苗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化管理与追溯,持续建设“数字沃森、智能沃森、智慧沃森”。
6、内控建设与管理提升
2023年,公司进一步优化治理体系,持续深入推进经营管理改革,紧密围绕战略规划,以夯实各项基础管理为核心,以目标计划、组织绩效、制度流程、企业文化管理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健全企业合规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地防范管理风险,为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保驾护航。沃森学院持续开展战略人才工程项目,持续打造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有效提升组织战略执行力。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荣获“昆明市产业发展贡献奖”“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自主创新先锋企业”荣誉称号以及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认定并授予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公司“新型肺炎链球菌系列疫苗的研发及重大产业化”项目荣获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公司入选2023年度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2023年度云南省非公企业创新能力10强、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以及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15,588,869,273.40 | 15,327,991,128.58 | 15,327,991,128.58 | 1.70% | 13,674,114,325.61 | 13,674,114,325.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349,276,209.07 | 9,083,857,230.97 | 9,083,857,230.97 | 2.92% | 8,484,232,085.82 | 8,484,232,085.82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4,113,772,327.17 | 5,086,445,195.10 | 5,086,445,195.10 | -19.12% | 3,462,831,094.14 | 3,462,831,094.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9,390,211.20 | 728,652,009.34 | 728,652,009.34 | -42.44% | 427,747,681.59 | 427,747,68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3,585,030.87 | 859,124,544.51 | 868,453,522.29 | -33.95% | 591,146,772.49 | 598,435,005.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768,797.73 | 1,201,491,008.09 | 1,201,491,008.09 | -5.64% | 705,276,750.42 | 705,276,750.4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21 | 0.4546 | 0.4546 | -42.34% | 0.2727 | 0.2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621 | 0.4544 | 0.4544 | -42.32% | 0.2719 | 0.2719 |
/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4% | 8.23% | 8.23% | -3.69% | 5.82% | 5.82%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33,267,364.92 | 1,334,403,950.88 | 990,373,049.55 | 955,727,961.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1,990,894.69 | 283,248,921.27 | 98,136,640.53 | -133,986,245.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4,185,505.00 | 287,591,114.63 | 135,818,292.29 | 15,990,118.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200,253.08 | 182,466,617.34 | 475,269,493.80 | 272,832,433.5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8,65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2,68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俊辉 | 境内自然人 | 3.37% | 54,161,64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60% | 41,745,749.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1% | 30,656,28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杨更 | 境内自然人 | 1.89% | 30,305,900.00 | 0.00 | 质押 | 8,210,000.00 | ||||||||
李云春 | 境内自然人 | 1.69% | 27,150,181.00 | 20,362,636.00 | 质押 | 17,139,323.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0% | 24,104,87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玉溪高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0% | 24,038,39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成都喜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 | 23,656,80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黄静 | 境内自然人 | 1.47% | 23,629,589.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6% | 23,530,81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刘俊辉先生与黄静女士系夫妻关系;成都喜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李云春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法人,与李云春先生系一致行动关系。 2024年1月19日,玉溪高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其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其公司名称变更为玉溪高新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除此以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958,072 | 0.87% | 196,700 | 0.01% | 24,104,872 | 1.50% | 109,900 | 0.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952,029 | 0.49% | 2,869,000 | 0.18% | 23,530,816 | 1.46% | 706,200 | 0.04%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109,900 | 0.01% | 24,214,772 | 1.5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706,200 | 0.04% | 24,237,016 | 1.51% |
黄静 | 新增 | 0 | 0.00% | 23,629,589 | 1.47% |
陈尔佳 | 退出 | 0 | 0.00% | 22,734,777 | 1.41% |
王庆辉 | 退出 | 0 | 0.00% | 14,000,000 | 0.8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无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2023年4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5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回购股份下限为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99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审议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日、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和《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和《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并按照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36.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197,766.44元(不含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已回购的2,0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本次已回购的股份2,000,000股连同2022年内回购的股份5,999,943股,合计7,999,943股均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云春先生及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李云春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成都喜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者其他为实施本次增持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李云春先生和相关企业以下统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2年12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
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增持主体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截至2023年6月20日,李云春先生及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到期,李云春先生通过设立广州盈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增持公司股份2,63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增持均价为38.21元/股,增持金额为100,705,707元人民币(不含交易产生的其他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确定的增持金额的下限,符合增持计划的规定。李云春先生及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9日、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启动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3,529.84万元(含123,529.84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规定,为推进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行预案及相关申报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9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9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问题逐一进行了书面回复,并对相关回复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日、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8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春):____________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