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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生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9,390,211.2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8,015,451.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02,836,489.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7,139,173.85元,母公司2023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941,782,528.4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股份拟进行注销。因此,2023年已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72,197,766.4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88,191,251.85元(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607,348,4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7,999,943股后的股本1,599,348,541股为基数计算,含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03%。

如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同时,拟注销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2,000,000股回购股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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