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蒙泰高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蒙泰高新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09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元)
1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274,867,100.00274,867,100.0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53,863,500.0053,863,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60,000,000.00
合 计---388,730,600.00388,730,600.00

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82,16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人民币50,402,621.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378.09元。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37,248,679.2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444,911,320.75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金额(人民币元)
2020.8.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111720028681400144,867,100.00
2020.8.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78100188000349529113,863,500.00
2020.8.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485040820013000039986130,000,000.00
2020.8.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5327156,180,720.75
合 计---------444,911,320.75

截止2020年8月1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8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1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1,812.0121,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9,000.009,000.00
合计---30,812.0130,000.00

截至2022年11月8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

币4,560,97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39,027.30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8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188.68元后的余额人民币297,169,811.3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金额(人民币元)
2022年11月8日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100910297,169,811.32

截止2022年11月8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1,523,859.8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23,859.8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为29,000,000.0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111720028681400144,867,100.0049.42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78100188000349529113,863,500.001,027,395.28活期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485040820013000039986130,000,000.009,303.48活期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5327156,180,720.751,487,111.64活期
合计---444,911,320.752,523,859.82---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受托人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购买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对公智能存款29,000,000.002023/12/27
合 计---29,000,000.00---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14,043,821.79元(募集资金净额加上使用超募资金账户中未置换发行费用13,153,942.66元以及利息收入2,019,748.26元之和扣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31,523,859.82元的差异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31,523,859.82
减: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投入募投项目利息收入2,019,748.26元)2,006,378.16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15,474,180.48
加: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520.6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14,043,821.79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82,156,745.5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56,745.5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0,000.00元。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详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表2)。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100910297,169,811.322,156,745.56活期
合 计---297,169,811.322,156,745.56---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受托人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购买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大额存单80,000,000.002023/1/31
合 计---80,000,000.00---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应有结余金额80,171,397.20元(募集资金净额扣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82,156,745.56元的差异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82,156,745.56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减: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096,765.96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888,621.40
加: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39.0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80,171,397.2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也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已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0年8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行、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的20%之间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1,523,859.8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23,859.8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为29,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2年11月与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82,156,745.5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56,745.5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0,000.00元。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一)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变更实施地点后项目土地面积由30,478.00平方米增加至53,401.20平方米,机器设备由国产设备调整为进口设备,致使募投项目土建工程、机器设备投资金额需求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原投资金额现投资金额差额
1土建工程10,045.4318,250.008,204.57
2机器设备13,968.1016,700.002,731.90
3铺底流动资金3,473.183,473.18---
合计27,486.7138,423.1810,936.47

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总投资额由27,486.71万元调整为38,423.18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4,220.05万元对该项目增加投资,不足部分仍由公司自筹投资。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中厂房建筑物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主要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开始试产。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未发生变更。截止2023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房屋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已购置部分研究设备。

(三)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原投资金额未发生变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开始试产;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仅支付了预付款。

四、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详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表2)。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273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蒙泰高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蒙泰高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表、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蒙泰高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31,757,378.0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313,628.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2,887,247.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274,867,100.00384,231,800.0024,707,149.92326,715,433.0485.03%2023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3,863,500.0053,863,500.008,606,479.0230,171,814.1856.02%2022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88,730,600.00498,095,300.0033,313,628.94416,887,247.22---------------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000,000.00---------------
合计---388,730,600.00498,095,300.0033,313,628.94432,887,247.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2020年8月18日,公司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391680100100053271)账户收到超募资金合计56,180,720.75元。(2)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1,6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议案,2022年2月公司累计将1,600万元超募资金转出监管户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3)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42,200,469.01元(含未置换发行费用13,153,942.66元以及利息收入2,019,748.26元)投入募投项目。(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西区东路西侧(揭阳(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综合工业园)”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其他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9,000,00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95,439,027.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785,724.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267,630.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0.5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210,000,000.00---97,785,724.42125,267,630.1059.65%2024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90,000,000.00------9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00,000,000.00---97,785,724.42215,267,630.1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00,000,000.00---97,785,724.42215,267,630.1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4425号《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6,795,505.68元。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8日将26,795,505.68元置换金额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0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徐学文 李光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