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95,2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10元,本次共募集资金549,999,974.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711,076.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7,288,898.0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10C0006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8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00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573,365.3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26,63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10C000227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2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754.8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9,283.90万元(包含发行费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164.1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2,448.04万元(包含发行费用),尚未使用的余额为13,720.12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61.96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719.30万元(包含发行费用),尚未使用的余额为38,709.9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3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管理办法,并经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即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0月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底,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2023年初始存储金额 | 2023年度支出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2023年12月31日存储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或说明 |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 76200078801700007968 | 264,964,685.95 | 131,641,384.46 | 3,877,893.20 | 137,201,194.69 | 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2023年初始存储金额 | 2023年度支出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2023年12月31日存储余额 | 募集资金用途或说明 |
中信银行郑州福元路支行 | 8111101012401652369 | 390,000,000.00 | 1,573,365.33 | 31,891.78 | 0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账户 |
中信银行郑州福元路支行 | 8111101012101652396 | 288,426,634.67 | 0 | 3,403,701.44 | 291,830,336.11 | 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兴业银行航空港区支行 | 467020100100053556 | 100,000,000.00 | 5,619,597.45 | 888,856.49 | 95,269,259.04 | 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注:公司在中信银行郑州福元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8111101012401652369为募集资金临时存放账户,包含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573,365.33元及利息收入净额31,891.78元已转至公司基本户,其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转入中信银行郑州福元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8111101012101652396及兴业银行航空港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46702010010005355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9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26.1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738.8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13,164.14 | 27,448.04 | 68.62% | 2024年9月30日 | 无 | 无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3,728.89 | 13,728.89 | 0 | 13,728.89 | 100% | 不适用 | 无 | 无 | 不适用 | ||||||||
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8,842.66 | 38,842.66 | 561.96 | 561.96 | 1.45% | 2025年5月31日 | 无 | 无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2,571.55 | 92,571.55 | 13,726.10 | 41,738.89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但受国内宏观环境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部分时间段的建设工作出现了一定的延迟,造成了此项目部分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无法按原计划于建设期内完成投入。 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判断,为修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影响,结合整体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到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2,430.08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