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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莫高:莫高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控规范建设与评价、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等方面开展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2023年12月4日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杜广真、贾明琪、王牮3名委员组成,其中贾明琪、王牮为独立董事,贾明琪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委员为贾明琪、王秋红、王牮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贾明琪为公司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二、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

1.2023年1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初稿和业绩预告事项。

2.2023年4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正稿和内控评价报告、审议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3年8月2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3年10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七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3年11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七届八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认了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安排。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审查年报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踪、审核和监督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过程,并就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事项、非经常性损益事项等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报告期(2023年度),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审工作安排和重点关注事项。在审计期间,对固定资产减值事项和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查了减值合理性,并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进行了审查。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正稿后,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阅了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结论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通过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能够勤勉尽责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有效执行。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持续提升公司财务信披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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