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18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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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18003号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亚太药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1800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亚太药业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亚太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亚太药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亚太药业公司实施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亚太药业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亚太药业公司202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4年3月28日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本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