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直接送达、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国强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
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3月30日